公司新闻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款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广州联丰香料科技有限公司现就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如下:

序号

危废名称

危废类型

危废代码

产生环节

危害特性

处置去向(具备处置资质单位)

责任人

1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废气处理

T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陈俊伟

2

含丙二醇废液

HW06

900-404-06

清洗工序

T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陈俊伟


在线客服

关闭

客户服务热线(微信同号)

18664680855 (林经理)

13060986469 (余小姐)

客户服务邮箱:648497910@qq.com

在线客服